保定博野縣公開招聘幼兒及部分專業(yè)師資的公告
為滿足鄉(xiāng)鎮(zhèn)幼兒園及職教中心補充專業(yè)師資的需要,經縣政府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及部分學科專業(yè)教師。
一、招聘原則與辦法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根據(jù)用人單位所需師資情況,按照招聘條件和招聘程序,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鄉(xiāng)鎮(zhèn)幼兒園幼兒教師26名,專業(yè)師資6名,共計32名。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具體條件
1.鄉(xiāng)鎮(zhèn)幼兒園教師
(1)全日制大專學歷,198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幼教及以上層次教師資格;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198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沒有教師資格證的,可先報名參加考試,但試用期內非個人原因必須通過教師資格認證,否則視為放棄。
(2)在我縣公辦學校代課五年以上人員(時間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具有全日制中專及以上學歷, 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幼教及以上層次教師資格;在我縣公辦學校代課二年以上人員(時間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198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沒有教師資格證的,可先報名參加考試,但試用期內非個人原因必須通過教師資格認證,否則視為放棄。
2.職教中心專業(yè)教師。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申報崗位相同或相近專業(yè),198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沒有教師資格證的,可先報名參加考試,但試用期內非個人原因必須通過教師資格認證,否則視為放棄。
3.新聞采訪類專業(yè)人員
新聞采訪全日制大專學歷,需具有新聞采訪、主持、播音、攝像等相同或相近專業(yè),全日制本科學歷可不受專業(yè)限制;198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男生身高要求1.65米以上,女生身高要求1.57米以上。
(三)下列人員不具備報考條件:
受到黨政紀處分沒有解除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以及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16年11月29日——2016年12月8日。
報名地點:博野縣教育局階梯教室。
(二)資格審查:
報名人員需提供畢業(yè)證、報到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四張。博野縣公辦學校代課人員尚需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單位公章和校長簽字的證明材料。經資格初審后,確定符合報名條件人員,填寫《博野縣2016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資格審查表》,依據(jù)冀價行費函[2006]10號文件收取報名費每人100元。
(三)考試安排
本次招聘分筆試和面試,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1.筆試時間:2016年12月17日9:00—11:00。
2.筆試內容:筆試為閉卷考試,由外地專家命題,滿分100分。報考幼兒教師和職教中心教師筆試內容為:教師職業(yè)道德修養(yǎng)基本要求、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guī)、新課程理念等相關內容;報考新聞采訪類專業(yè)人員筆試內容為:申論、行政職業(yè)能力等相關內容。
3.面試人員的確定:按照各招聘學科名額1:1.5的比例,根據(jù)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依次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出現(xiàn)并列者,均參加面試。進入面試的考生請于2016年12月23日到博野縣教育局領取準考證。
4.面試內容:報考幼兒教師和職教中心教師面試內容為:教育教學能力、教師基本素養(yǎng)、語言表達能力、儀表舉止等,滿分100分;報考新聞采訪類專業(yè)人員的面試內容,由縣招聘工作辦公室結合崗位實際另行組織安排,滿分為100分。
5.面試方式:面試采取抽提答辯的方法,考生自行準備10分鐘,答辯8分鐘,面試時,考生只準報抽簽序號,不得報姓名。面試評委由外地專家組成,主要對考生的形象氣質、邏輯思維、語言表達、專業(yè)素質等進行綜合評價。
(四)體檢
依照總成績,按照招聘名額與參加體檢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末位考生成績出現(xiàn)并列時,按以下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面試成績高者、原始學歷高者、相同學歷畢業(yè)時間早者。
(五)考察考核
縣招聘辦組織相關人員,通過查閱檔案、座談、社會調查等方式,對擬招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等情況進行考察考核??疾炜己瞬缓细裾?,不予聘用,不再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1.考察考核結束后,確定擬招聘人員并在《博野政府網》或博野縣教育局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jiān)督。
2.公示期滿后,對公示無異議的,由縣招聘辦核發(fā)聘用通知,并到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手續(xù)。
五、招聘人員待遇
招聘人員列財政開支,享受事業(yè)單位人員同等待遇。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使用與管理
此次招聘的鄉(xiāng)鎮(zhèn)幼兒園教師一律安排在邊遠薄弱學校,從事一線教學工作,三年內不得調離。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一)實行回避制度。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工作時,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要主動提出回避。
(二)招聘工作的全過程,要做到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廣泛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三)嚴肅招聘紀律。對下列有違反本規(guī)定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違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四)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
縣教育局舉報電話:8321626
縣人勞局舉報電話:8326176
縣監(jiān)察局舉報電話:8322215
博野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代章)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