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縣選聘急需專業(yè)人才公告
為進一步推進正定古城保護開發(fā)工作,盡快地恢復古城歷史風貌,解決在古城保護開發(fā)工作中沒有較高層次考古專業(yè)人才問題,根據(jù)《河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fā)[2011]9號),經(jīng)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報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為我縣文物管理局所屬旅游管理服務(文物保護)中心選聘考古類及相關專業(yè)急需人才一名?,F(xiàn)公告如下:
一、選聘原則
堅持 “公平、競爭、公正、公開”的原則,注重能力,擇優(yōu)聘用。
二、選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恪守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熱愛考古工作;
4、具有京、津、冀三地“985工程”高校碩士研究生或以上學歷(普通類全日制);
5、年齡在28周歲及以下(1988年5月17日至1998年5月17日期間出生);
6、具有適應選聘崗位的身體條件;
7、具有選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三、選聘專業(yè)及名額
考古類及相關專業(yè),選聘名額一名。
四、選聘程序與方法
選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面試及能力考察、體檢、政審、公示、聘用等環(huán)節(jié)進行。
(一)報名
1、報名地點:正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科(正定縣常山西路1號,縣人民政府東配樓425房間,咨詢電話:0311-88022144)。
2、報名時間:2016年5月23日至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以下材料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現(xiàn)場審查。
1、個人履歷:包括應聘人員基本情況、原始學歷/學位、最高學歷/學位、簡歷等。
2、相關材料:身份證、原始學歷學位證書、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學習成績單、資格證書、獲獎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3張同版近期免冠小2寸彩照。
通過資格審查人數(shù)與選聘計劃數(shù)不低于2:1。對符合條件者通知其參加面試及能力考察(通知內(nèi)容包括:地點、時間、注意事項等)。
(三)面試及能力考察
1.面試及能力考察形式與內(nèi)容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對本專業(yè)的認識、專業(yè)理論知識掌握程度以及從事本專業(yè)實習或工作情況,以答辯方式進行。能力考察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動手操作能力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面試及能力考察總成績?yōu)?50分,面試占100分、能力考察占150分。
2.成立評委會
評委會設評委7名,評委會成員由具有高級職稱的考古專業(yè)人員及相關人員擔任,評委會設評委組長1名。評委會負責制定面試及能力考察標準,負責實施評分。縣監(jiān)察局派人全程監(jiān)督。
3.打分及成績公布
評委打分時獨立打分,不評議、不串聯(lián);計分時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其他5名評委的平均分為該考生最后得分。面試及能力考察全部結束后,將考生面試成績、能力考察成績及總成績在考點進行張貼公布。
(四)體檢
依總成績高低,按選聘名額的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對確定的體檢人選,由縣文物管理局組織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進行。若體檢不合格,依總成績高低遞補。
(五)政審
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文物管理局組織人員進行政審,主要對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zhì)、工作實績以及檔案材料等進行考察、審核。
(六)公示
對考核、政審、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在正定縣政府網(wǎng)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的應聘人員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辦理流動、工資、社保及入編等相關手續(xù)。
五、待遇
對聘用人員列全額撥款事業(yè)編制,享受聘用單位同等條件工作人員工資及保險福利等待遇。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