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h2015年公開招聘醫(yī)務工作人員簡章
為切實做好畢業(yè)生就業(yè)和引進人才工作,經康??h政府批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46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浜凸_、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用人原則。
二、招聘名額
參加公開招聘的事業(yè)單位共有2家,招聘工作人員46名,各招聘單位的崗位、人數、條件等詳見《康保縣2015年公開招聘醫(yī)務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
三、招聘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品德好,身體健康,熱愛本職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能力。
(二)年齡在18周歲以上、37周歲以下(197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列出具體要求的按其要求。
(三)專項計劃指標僅限于已在基層服務兩年以上的 “大學生村醫(yī)”以及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人員報考。已正式派遣過的不在專項計劃招考范圍內。如專項計劃指標報名人員達不到規(guī)定人數,剩余職位補充到職位代碼002。
(四)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應聘: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黨內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或受行政記大過及其以上處分未過處分期的(至報名日期);
4、其他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5年10月26日—10月3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康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中心(地址:南環(huán)路社保局一樓),聯(lián)系電話:0313-5550600。
3、應聘人員報名時應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yè)證、學位證、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外籍配偶還需攜帶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報考專項計劃人員,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攜帶相應證書)。報名時須交小2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張,照片背面務必注明考生姓名及報考職位代碼。
4、每人只限報考一個部門的一個職位。
(二)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考試由康??h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荚嚳颇抗P試包括《醫(yī)學專業(yè)知識》、《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領取準考證時間為11月9日—11月11日,凡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領取準考證的均視為自動放棄。具體考試時間、考試地點、考試注意事項詳見筆試準考證。
3、確定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和進入面試人選。對在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考生,根據招聘計劃和筆試成績,分崗位按不高于1:1.3(進入面試比例人數如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計算)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總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由康??h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劃定。
4、筆試結束一周后,康??h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zjkkb.gov.cn)公布筆試成績、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請考生及時上網查詢。筆試成績確定后即公布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的名單。對嚴重弄虛作假行為要追究責任。
(三)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辦法進行,滿分100分。面試工作由康保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實施。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計算綜合考試成績,確定體檢考生名單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報考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時,有職業(yè)資格證優(yōu)先;職業(yè)資格證相同時,學歷高者優(yōu)先;學歷相同時,筆試高者優(yōu)先。
(五)考核、體檢
考核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主要考核擬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以及對擬聘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復審。擬聘人員所提供的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復審不合格的;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體檢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參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聘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執(zhí)行。
考核、體檢出現不合格者,按照報考崗位的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遞補一次,綜合成績出現并列的,有職業(yè)資格證遞補;職業(yè)資格證相同時,學歷高者優(yōu)先遞補;學歷相同時,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遞補。
(六)公示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和體檢、考核情況,確定擬聘人選,擬聘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符合聘用條件者辦理聘用手續(xù)。
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未領取有關通知,未按時參加筆試、面試、考核、體檢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對弄虛作假和違反考試招聘紀律的報考人員一律取消考試和招聘資格。
(七)聘用、待遇
1、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填寫《河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并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手續(xù)。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合格者必須服務本單位六年以上,中途不得調離受聘崗位。
2、招聘聘用人員三年內必須取得職業(yè)資格證,未取得者予以解聘。
3、招聘聘用人員食宿自理。
特別提醒:凡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證件審核、面試、體檢、考核、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政策咨詢電話:0313-5550600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313-5512502
附件:康??h2015年公開招聘醫(yī)務人員職位表.xls
康??h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