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測定義判斷答題基本規(guī)律有利于幫助考生快速識別和解答這一類型的題目。河北公務員考試網(m.qlkzxdg.cn/)來與大家一起分享行測定義判斷答題基本規(guī)律:
一、定義判斷的要素
定義是由被定義項、定義項和定義聯(lián)項三個部分組成的。被定義項就是通過定義來揭示其內涵的概念;定義項就是用來揭示被定義項內涵的概念;聯(lián)接被定義項和定義項,組成定義項的概念是定義聯(lián)項。例如:“意外事件是指因當事人故意或過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發(fā)生的事故”,其中“意外事件”就是被定義項,“因當事人故意或過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發(fā)生的事故”就是定義項,“是指”就是定義聯(lián)項。
二、定義的特征
概念具有兩個基本特征,即內涵和外延。概念的內涵就是指這個概念的含義,即該概念所反映的事物對象所具有的本質屬性。如“商品是用來交換的勞動產品”,其中“用來交換的勞動產品”就是商品的內涵。概念的外延就是指這個概念所反映的事物對象的范圍,即具有概念所反映的本質屬性的事務或事物。例如商品的外延就是古今中外的一切商品。
三、定義判斷的邏輯方法
在對定義判斷進行解析之前,首先介紹一下定義的邏輯方法:
?。ㄒ唬皩佟奔印胺N差”的定義方法
就是通過揭示概念最鄰近的“屬”概念和“種差”來明確概念內涵的邏輯方法,一般可用公式表示:被定義項=種差 鄰近屬概念。具體解釋如下:第一,被定義項的鄰近屬概念,即比被定義概念范圍更大、外延更廣的概念,以確定被定義概念所反映的對象屬于哪一類事物。第二,被定義項的種差,即指被定義項的這個種概念與同屬于其他同級種概念在內涵上的差別,這種差別也就是被定義概念所反映的對象同其他對象的本質區(qū)別。第三,把被定義項同屬加種差構成的定義項用定義聯(lián)項聯(lián)結起來,構成完整的定義。
例如:人是能制造和使用工具進行勞動的動物。
解析:這是給“人”下的定義。其中,“人”的屬概念是“動物”,確定人是動物這類事物中的一種;“能制造和使用工具進行勞動”是種差,是將人與其他動物相比較而得出的本質差別;“是”是定義聯(lián)項,它把被定義項與定義項(屬 種差)聯(lián)結起來構成了一個完整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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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中通常包含四項要素,即主體、對象、主觀要素和客觀要素。這四項要素可能全部出現(xiàn)在題干的定義當中,也有可能只出現(xiàn)其中的一項。但是,根據(jù)對這幾年公務員考試的命題情況的分析來看,一般出題人不會把這四個要素同時作為考查點,只是會選擇其中的一項、兩項或三項。
1.主體,就是行為或事件的發(fā)動者、當事方,如果選項不能滿足定義中對主體條件的要求,即可排除。
2.對象,是指行為或事件的承受者,被指向者即某些定義必須針對某些特定的對象,如某些單位和個人。
3.主觀要素,即行為者或事件的當事人主觀上具有什么樣動機、意圖、追求一種什么樣的目的。
4.客觀要素,指客觀上實施了什么行為,采取了怎樣的行為方式,達到了一種什么程度,造成了一種怎樣的結果。
?。ㄈ┒ㄕZ中心詞分析法
在題干中沒有明顯的主體、對象、主觀要素或客觀要素的情況下,而且題干中有一連串的定語的情況下,建議采用定語中心詞分析法。中心詞表示的是行為或事件的一個大類,也就是邏輯上的“屬”,定語是對中心詞的的限制或修飾,使這個大類進一步縮小、精確化,在邏輯學上我們稱之為“種差”。題目既有可能同時將定語和中心詞作為考查點,也有可能中心詞并無特殊之處,題目的考核點重在對定語中所設定的條件。
以上方法可以分開使用,也可以結合起來使用,其實質是相同的,僅僅是一種參考和借鑒。
行測更多解題思路和解題技巧,可參看2014年公務員考試技巧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