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公務員考試
2020年河北邯鄲考區(qū)公務員考試證件審核通知
http://m.qlkzxdg.cn 2020-09-13 來源:邯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河北省公務員四級聯(lián)考邯鄲考區(qū)證件審核通知
按照《河北省2020年度公務員錄用省市縣鄉(xiāng)四級聯(lián)考公告》要求,將對邯鄲考區(qū)進入面試人選的考生進行證件審核,對有關證件審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審核時間:9月16日-9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審核地點:邯鄲市老干部活動中心一樓會議室(原展覽館南副館)
地址:中華北大街甲43號
乘車路線:市內乘1、3、17、25、27、29、30、33、38、51、202路南線、202路東線、204路南線、204路北線、高鐵站定制、801路到市博物館車站下車南行150米至展南路,沿展南路東行100米至展覽路,沿展覽路北行30米路西。
三、考生需出具的審核證件和資料:
1、進入面試人選資格審查的考生需本人到場,按照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出具能夠證明自己符合條件的筆試準考證、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等。報考“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職位的人員,要與省級主管部門提供的名單相符。
2、全日制高等院校2020年普通類應屆畢業(yè)生,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學位人員,具有《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且報考各級法院、檢察院要求具有此證書職位的人員無需提供戶籍(生源地)材料,其他報考人員須提供能證明其具有河北省常住戶籍(或高考生源地)的證件(如戶口本)。其中,按照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有河北省常住戶籍條件報考的,需提供配偶結婚證及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戶籍(體現(xiàn)與考生關系)證件。戶口以2020年7月22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3、2020年普通類應屆畢業(yè)生因疫情原因延遲畢業(yè)未發(fā)畢業(yè)證、學位證的,須提供《2020年大中專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填寫本人信息并加蓋學校公章。其他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學校證明并加蓋學校公章。
4、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職位的人員,須提供入伍、退伍相關證件。
5、報考職位要求“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的,須出具相應的《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通過國家司法考試未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的,須提供縣級以上司法行政部門出具的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成績證明。
6、國外留學歸國人員報考公務員的,需提供由國家教育部出具學歷學位認證報告。
7、報考職位要求黨員身份的,需提供黨關系所在黨委(支部)或組織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四、其他要求
1、進入面試的考生參加證件審核時須出具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審核合格后,原件返還考生,留存復印件1份;出具的證明信,留存原件。
2、考生須持《筆試準考證》和《個人健康信息承諾書》,出示“河北健康碼”及相關健康證明,經現(xiàn)場測溫正常后進入審核場地。進入場地的考生,需全程佩戴符合防護要求的口罩進行證件審核。
3、考生應盡可能在證件審核開始的9月16日、17日到指定地點進行證件審核,如需補充材料可留有時間及時提供。
4、要按照先后順序自覺排隊,不得大聲喧嘩。陪同人員不得進入審核地點。
5、參加資格審查的人員所提供的證件、資料必須真實有效。發(fā)現(xiàn)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填報情況不實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嚴重弄虛作假的要追究責任。
6、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和證明以及不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招錄。
中共邯鄲市委組織部
2020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