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jié)前,青島、濟南等地一些陵園表示將對超過20年使用期限的墓地續(xù)收管理費,成為輿論關注的熱點。網(wǎng)絡上,一則名為《雷人催款單:您的墓位已欠費》的網(wǎng)帖引發(fā)了網(wǎng)友共鳴。
房子買不起,墓地養(yǎng)不起,萬一沒有后人,將不知尸骨何存。從天價墓地到墓地續(xù)費,公眾的神經(jīng)再次被刺痛。
不過,墓地的使用期限以及續(xù)費問題,并非問題的關鍵。按民政部1992年出臺的《公墓管理暫行辦法》規(guī)定:經(jīng)營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費一次性收取最長不得超過20年。類似這種墓地租用政策,在國外也有,例如,英國、丹麥、芬蘭、瑞典、德國等大多數(shù)歐洲國家。
問題在于,國外的墓地租用,價格要比國內低廉得多。例如丹麥的阿瑟斯頓國家公墓,20年租期的價格相當于人民幣不到4000元,當?shù)孛總€家庭幾乎都能輕松承受,即使有人支付不起墓地租金,政府也會妥善解決。每塊墓地的管理費約合人民幣2570元/年,并且屬可選項目,墓主也可以不交,由自己負責維護整修墓地和綠化保養(yǎng)、修剪等。
而在國內,公墓的租用價格簡直可以用天價來形容。昨日媒體報道說,長春一知名墓園一處豪華型墓地的價格高達288000元,相當于當?shù)亟?5平方米的商品房價格,而在許多大城市,公墓動輒數(shù)萬一平米已不罕見,并且價格只漲不跌,導致“搶墓”風氣日盛。至于公墓的管理費用,也是強制收取,沒有給民眾任何的選擇權。
中國的殯葬政策,最大的問題在于公益化不足,這是天價墓地和墓地續(xù)費的根源所在?!豆构芾頃盒修k法》所規(guī)定的“經(jīng)營性公墓”政策,實在是一大敗筆。公墓理當是一種公共服務,不應采取市場化經(jīng)營。國外之所以有一些“高價墓地”,是因為這些墓地所占用的土地,是私人所有的。而在我國,土地都是公有的,允許企業(yè)用公有土地投資開發(fā)墓地經(jīng)營,賺取驚人的壟斷利潤,這有?;镜墓矀惱?。
有人肯定擔憂,公墓若采取低收費政策,那會不會變相鼓勵墓葬,導致土地資源的緊張。得承認,土地是不可再生的資源,為節(jié)約土地,倡導更簡約、綠色殯葬方式理當是方向。但是,這不能成為公墓采取天價收費的理由,移風易俗是一個長期漸進的過程,不能說因為民眾的觀念一時難以改變,就用高收費的懲罰性政策。公墓作為稀缺的公共資源,分配確實是個難題,但不能采取“價高者得”的市場邏輯,而應采取更公平的分配方式。
未來的殯葬改革,殯葬管理定位不明和財政保障措施不足,是亟須解決的問題。殯葬改革,應明確一個方向:公墓應由政府投資,屬于純公益性事業(yè),由政府或民間組織管理,企業(yè)不得介入,公墓收費標準由國家規(guī)定。我們注意到,2008年北京市“兩會”期間,北京市人大代表、市民政局局長趙義曾透露,北京將推動公益性公墓建設,讓大部分的市民在去世后不花一分錢,安置在公益性墓地里是北京市殯葬改革的一項目標(據(jù)《法制晚報》)。這無疑值得肯定。
此外,殯葬管理也應注重人性化,例如現(xiàn)在墓地20年到期沒有續(xù)費,骨灰被取出集中安放,這在情感上著實令人難以接受,中國有亡者為大、慎終追遠的傳統(tǒng),亡者不可輕易被打擾。墓地租賃期該有多長?期滿后該如何解決?當有更人性化的解決方式,遵循基本的社會倫理。